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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沉默欺诈应如何认定?| 至正开放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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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刘颖



同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二中院特邀咨询专家,松江法院学术导师。


从事民商法学和数字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在《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东方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上海市哲社规划青年课题和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课题四项;荣获第九届、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一等奖,第二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二等奖,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一等奖等。


沉默欺诈,是指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即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的情况而故意不告知。


在司法实践中,沉默欺诈一般发生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对于经营者沉默欺诈的认定还有不少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7号为现有司法实践问题带来了进一步探讨的空间,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的瑕疵责任和欺诈行为之间的关系、未履行告知义务与缔约过失的关系、欺诈认定路径等问题。201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作出了“天价豪车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判决,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以下将围绕经营者就瑕疵事项未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构成沉默欺诈和大家一起探讨。


经营者沉默欺诈认定

的若干路径


路径1: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7号确立了“未履行告知义务即构成欺诈”的推定认定路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11期刊登的“天价豪车买卖合同纠纷案”支持了这一观点。


路径2: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第52条。


路径3: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局部欺诈。


路径4:经营者就瑕疵未进行告知不构成欺诈,仅承担违约责任。


路径5: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知情权,应适用《消保法》第8条和第20条。


路径6: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


经营者沉默欺诈认定路径

的理论剖析


首先,关于《消保法》第55条中“欺诈”的界定。我赞同对此适用“民法欺诈说”。因为从体系上看,《消保法》是民事特别法,在其没有特别规定的场合,应当适用民事一般法规定。《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作为《民法典》的司法解释,属于一般规定的范围。此时,《消保法》也采用“欺诈”一词,其与民法属于同一法律部门,从维护法律内部体系的统一性角度来看,对欺诈的解释应当与《民法典》一致。因此需要采用民法上的欺诈构成要件认定经营者沉默欺诈。


其次,从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看,将《消保法》第55条中的“欺诈”区分为整体欺诈和部分欺诈的观点并无实证法依据。


最后,沉默欺诈和侵犯知情权的关系亟待厘清。未告知标的物瑕疵将构成瑕疵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欺诈的竞合,如前文的路径4、路径6所述。


经营者沉默欺诈认定请求权基础

的澄清


一方面,《消保法》第55条第1句并非独立的请求权基础。经营者一旦被认定为“沉默欺诈”,所谓“退一赔三”怎么理解?


《消保法》第55条的法律后果是“赔三”,此处的“退”是在《合同法》上的含义是“返还”或者“恢复原状”,返还是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而恢复原状是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消保法》第52条并非请求权基础。第52条形式上符合请求权规范的要件,似乎包含了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但该条属于在适用请求权规范时的辅助性规范,因为该条的表述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此为引致的辅助性规范的典型表达。



经营者沉默欺诈认定

的若干要点


首先,沉默欺诈的构成要件须以严格认定为原则。但在例外情况下,如在药品、食品领域可以区分不同类型经营者进行适当扩张或限制,我国现行实证法承认在食品和药品领域对于欺诈要件采用缓和说。


其次,利益衡量在沉默欺诈认定中的妥当运用,判断经营者构成沉默欺诈与否的核心问题在于:这些不同类型或不同程度的错误是否会对意思表示产生决定性影响。


最后,厘清侵犯知情权与沉默欺诈之间的关系,经营者隐瞒标的物瑕疵事项的行为将违反告知义务,如何处理经营者沉默欺诈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关系即为典型例证。我国现行法关于经营者隐瞒标的物瑕疵违反告知义务,以及沉默欺诈、缔约过失和瑕疵履行的法律效果多重竞合的局面,应赋予当事人选择权更具合理性。


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

的法律效果


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效果,首先需要界定告知义务范围,并区分核心范围和边缘范围来确定它的法律效果。


一方面,以“影响根本缔约目的”界定核心范围,其余为边缘范围。经营者就核心范围的事项未告知消费者,使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在品质(质量)、产地、新旧等与真实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及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实质性的差别,此时将构成沉默欺诈。


另一方面,除核心范围外,其余均为边缘范围,如经营者隐瞒“虚出库”的行为、轻微瑕疵、车辆用户手册的错误记载等不会影响消费者意思表示的作出,即使经营者就此未履行告知义务亦不构成欺诈。但可通过瑕疵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规则进行救济。


责任编辑 | 郎振宇

视频 | 李远菲 夏佳超 贝子君

版面编辑 | 周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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