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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罗大美遇害,前台实名制的错?

法之剑 法之剑 2024-04-14

文|庄志明律师

今晚看到一则关于网红被绑架撕票的新闻:

【网红罗大美被绑架撕票:三嫌犯从其卡上转走200万,已落网】

提到网红罗大美遇害,个别人开始带节奏:“就这还要前台实名制?”暗戳戳地直指即将实施的网络大V前台实名制,好像网红是因为前台实名制给害的一样。

实际上,据南阳官方人士介绍,罗大美遇害案有3名嫌疑人,均已落网。3嫌犯与罗大美熟识(网上有说是小学同学),将其骗至南召县实施绑架勒索,随后杀害并藏尸地窖,网传被害人遭分尸系不实信息。

此处强调,网红罗大美的受害是身边的熟人作案,和前台实名制毛关系没有。再说一遍,是熟人作案,不是网友作案。

报道称,罗大美因反串扮演女人出名,其社交平台账号更新停留在7月5日。

据熟识他的人士介绍,在戏剧学校就读时,罗大美学习女声。毕业后,他以南阳某区文化宫演员的身份参加各类比赛。短视频平台兴起后,他离开文化宫,扮演“比女人还漂亮”的古装美女,渐渐在网络走红,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拥有近300万粉丝。成为网红后,罗大美忙于拍视频,直播卖化妆品,在演绎场所及景区表演。

很显然罗大美的工作是必须抛头露面的,即将实施的前台实名制和罗大美之前工作是无关的,他遇害前实际上已经公开身份了。

但一个人公开身份并不意味着户籍地、实际居所、生活轨迹等更重要的私密信息一并公开,如果网红不透露,他人想获取其私密信息往往只能以违法手段获得。既然以违法手段获取隐私信息,那前台实名不实名还重要?反正是以违法手段搜集信息,不实名不影响人家违法获取。

任何规矩都是拘束好人,不拘束坏人的,因为坏人是破坏规矩的人。坏人不计后果破坏规矩,除了事后惩罚,还真的没啥办法对他。

迄今为止开盒的网络大V,都是前台未实名状态下被开盒的,基本上没有前台实名下被开盒的。前台不实名阻止不了被开盒。

但身边熟人获得网红、网络大V们的信息就没那么多羁绊了,网红、网络大V很容易在平时的日常交往中向熟人透露自己的居住地、交通轨迹、娱乐活动地等私密信息,所以熟人作案比网友作案要容易得多。基于熟人之间的信任度高,熟人作案也更容易得逞。

在实际生活中,绑架案基本上是熟人作案,陌生人绑架一般是没机会的,被绑架不可能轻轻松松和陌生人一起走的。

把网红罗大美的遇害扯上前台实名制,有点非蠢即坏的味道了。笔者对这个带节奏不吐不快,一吐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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