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融资 | 境外上市监管新框架

ListCo ListCo 2023-11-28


--------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通常包含三种主要方式:境外直接上市--境内注册股份公司境外发行H股香港上市(或新加坡S股、纽约N股等);境外间接上市--大红筹(中资机构作为境外主体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境外间接上市--小红筹(中籍自然人作为境外主体的实际控制人)。在原规则框架下,大红筹审批极为复杂(除了证监会还要上报国务院办公会讨论等),除了极少数央企或国资背景以外,大部分境外上市通常不希望触发大红筹路径。相比较而言,小红筹(股权或VIE架构)则通常无需境内证监会审批,因而实务中通常进行各种结构的小红筹重组,以简便境内审批流程。

备案新规(实施后)则将引起重大改变。小红筹架构的境外上市也需要向境内证监会进行备案,从而先前的审批程序优势不复存在,先前一些重组架构的设计其必要性也将大打折扣。发行人进行重组将更多出于商业实质需求。另一方面,大红筹的审批流程相较之前也有相应简化,仅需证监会备案程序,没有红筹指引下的其他额外要求。为小红筹便利所进行的重组考量也将不复存在。

针对2021年版负面清单关于外商投资禁止领域的双重审核及外资股比30%上限的要求,其适用范围是覆盖H股境外直接上市+红筹境外间接上市,还是仅仅针对红筹(尤其是通常会涉及禁止领域的VIE架构)监管的收紧或者是为了特定领域境外融资经个案审批后提供便利支持?则有待进一步观察。

另外,备案审批流程中也纳入了国家安全审查(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数据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等)的考量。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