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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高挂“免战牌”:案件开庭已经排至2022年3月!这可怎么办?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04-29


今天,微信群里流传着这样一张某法院公开通知的《温馨提示》:该法院民事案件已经收案6000多件,由于民事员额法官才6名人均1000多件,现在的案件开庭已经排到2022年3月,故给出的建议是,尽量自行协商解决或是到社区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说是“温馨提示”,可看过的人都是心里哇凉!法律规定的,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审判期限,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审判期限,可根据该《提示》,光开庭之前的等待时间就已经过了六个月,如果需要鉴定或是二次开庭,案件审判时间真的要以年计算了。这《提示》说白了就是告知来打官司的,你要想一想,打官司能够获得的收益或风险,跟打官司的成本比较一下,是不是合算,要不要放弃诉讼或是另去他门维权?

法院乃至社会其他行业、部门,一贯宣传的是,司法“公正与高效”能及时维护合法权益,社会民众遇到违法侵权纠纷,应该通过诉讼制裁违法、维护权益。让维护自身权益的因为司法成本太高而放弃司法维权,会不会导致社会上违约成风诚信缺失,违法者有恃无恐、守信者遭遇逆淘汰呢?市场上,是不是现实里经常听到一句:你去法院告我吧!其实他知道,光去法院打官司的时间和律师成本,就会让对方望而却步!


曾经在此前文中上提到过,有网友跟烟语君讲自己去法院申请执行的经过,如今已经有结果了:网友去年8月去法院申请一个判了8000多元的案件执行,隔天就收到了12368的立案受理短信通知,不过是立的是预执调解案号,之后再无消息。到了今年1月份,又收到了一个短信通知,称执行前调解不成,案件将转为正式执行立案,需要等待进一步通知。

之后的半年多再无消息,网友实在等不及了,工作时间请假跑到法院去问。执行局的电话那头,对方倒也直言不讳,法院执行的案件太多,去年立的案件还没执行完,不能再立了。网友可能是经常看本号的文章的缘故,祭出了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祭出了教育整顿的承诺,对方最后答复,既然你打电话催了,那就跟领导请示一下,看看下个月能不能给你立上吧!前几天,网友跟我说,法院执行局的人员打电话给他称,如果放弃逾期支付利息的话,这个月底就可以将执行款打到他的银行卡上去。呜呼!等待了一年多的执行立案,实际执行期不到一个月。这就是司法的现状!

在宣传上,看到的司法审判结果往往是这样的:法定审限内的结案率都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申请立案、求助司法审判的社会民众、法律业者的实际遭遇乃至法院贴出的“温馨提示”,跟工作报告里动辄百分之九十几的结案率、无超审限情况,哪一个来得感受更真实?问题是,这不是一个法院两个法院的现象,推而及之,也不是一个两个法院能解决的,反而是,越来越多的法院,明示或默示着这种现象的存在。


公而告知的“温馨提示”所载明的6名法官人均收案1000多件,确实让人心疼法官的工作量乃至身心承受能力,但发生纠纷求助司法不是请客吃饭,谁也是心思熟虑忍无可忍别无他门才去的,减少法院的收案数量不能靠当事人心疼法官就可以不进行起诉、或是让当事人忌惮诉讼成本太高而望而却步吧?毕竟,法律规定还是要顾及吧!

细观这份“温馨提示”,其中的逻辑也存在问题。法官数量少,受理的案件多,就建议让当事人别起诉或是找其他部门,说得通吗?按此逻辑的话,医院病号多,就建议病人有病不去医院或是去找心理辅导?学校因为求学的孩子多,就建议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不上学或是去外国上学?这个逻辑,是不是让人想到了前不久那个因为被当事人质疑办事拖沓不力,实际上是法院立案后等待时间太长而遇害的女律师?


法院是公职单位,法官是公职人员,说白了就是向公众提供司法公共服务,满足公众司法需要的公共资源。6名法官人均受案1000多件,不堪重负,为何不将其他业务部门的法官调到民事部门,其他部门法官也是如此压力的话,为何不向上级部门反映工作困难要求增加法官编制?即使不增加编制的话,其他的领导级别法官,是否也是随机分案、人居受案1000多件?

道理其实很简单,不管是什么单位,业务量激增人手不够的话,解决途径无非有二:一是深入内部挖潜,将后勤人员充实到一线业务部门,领导带头冲锋在前;二是向上级如何反映队伍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实际情况,要么调动其他单位人员增援,要么扩编增加人手招录。

如果是企业,顾客踏破门槛,那是求之不得的事,说明企业声名远播,保证企业门口天天都会发布招聘启事;如果是公职单位,人手不够业务繁忙,说明群众需求强烈,应该增派人手满足需要才是。怎么能靠挂上“免战牌”的方式让求助上门的人员另寻他门呢?对于企业,这不是将顾客推到门外,对于公职单位,这不是压力传导、责任甩锅,挥刀砍向求助者吗?

法律行业、司法行业,跟其他行业不同,这是一个看似经济效益不大,但却是保持社会理性和平减少矛盾冲突激化社会效益巨大的行业。但凡诉到法院的纠纷,貌似就是几百元、几千元的纠纷,但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情绪影响,处理不当的话,却会造成几十万、几百万乃至生命代价的影响。建设法治社会,宣传的都是,鼓励和支持民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理由和意义就在于此。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处理矛盾冲突最理性最公正的纠纷解决方式,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担负的是,将法律的公正和理性具体的落实到现实生活中的重任。以法官不堪重负为由,将求助司法的当事人挡在门外,或是推至其他部门,或是以不确定的漫长诉讼期间耗尽当事人的司法期望,以此来消减司法案件数量,实则是置法律规定、社会职责于不顾,将各种矛盾冲突推至自生自灭、任由其自力救济的社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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