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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滨 | 刑事案件二审辩护策略

辩君 刑辩探索 2022-12-31
许多家属对刑事案件二审策略,包括如何找律师,都感到十分困惑,尤其是涉黑涉恶等复杂疑难案件更甚。现提出下面的思路供参考。抛砖引玉,请同行批评。


(图片来自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 律师芬奇不顾偏见为黑人辩护)


一、刑事案件二审的可能结果


(1)不开庭,维持原判;

(2)不开庭,发回重审;

(3)不开庭,但改判,减轻量刑;

(4)开庭,但维持原判;

(5)开庭,改判;

(6)开庭,发回重审。


以上各种可能均有。


二、家属切忌依二审“开庭”或“不开庭”为标准决定是否委托律师,这样很可能丧失可能的机会


认为开庭才有必要请律师,或开庭才可能有好结果的想法是片面的。完全寄希望于开庭,认为只有开庭,律师才可以施展拳脚的想法不可取。

二审的辩护,在一审判决之后就可以开始。对于冤假错案,二审更应该分秒必争。


、家属和律师配合,可以采用下述方法促使二审向有利于上诉人方向发展的可能性会增加(或促使开庭、或促使发回重审、或促使改判)。前提是一审判决确实不公正,案件确属冤假错案。


01

家属方面


1、家属以自己名义写一篇关于冤假错案的申诉控告材料,内容包括:案件简介、一审判决结果、案件形成背景(冤假错案一般都有背景)、针对一审认定事实和罪名的错误,说明为什么错误(包括证据和事实存在哪些明显的问题)、申诉和反映情况的目的和要求等,形成对一审判决的情况反映。层次有序,事实清楚,逻辑清晰,实事求是,篇幅在2-4页左右,写信邮寄给有关政法机关参考。


2、信的主题是喊冤,可以有清晰醒目的标题。


3、因二审时间有限,为在有限时间内强化有关机关对案件的印象,可每周发信两次。


4、有关机关收信后,可能会以批示的方式督促和监督下级单位依法公正办案,这样就可能促使下级单位更加谨慎对待,促进结果更加公正。


5、如有材料被批示回办案机关或其上级,但收到批示单位给与家属答复时明显敷衍了事不负责任,下次写信,要把答复机关不负责任的答复情况,写到下一次信件中反映上去。


6、每次寄信,可以在标题下面注明是第几次情况反映,强化收件人的印象。


7、如二审期间家属找到新证据,尽快组织,并提交给律师分析使用。


8、一般来说,明显的、有影响的冤假错案,主导案件的机关以虚假报告欺骗上级主管领导的可能性很大。决定权在哪里,辩护就在哪里,反映情况,就是澄清事实,破除虚假报告的错误影响。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做,就可能增加有利于上诉人的机会,不做,则可能减少机会。


02

律师方面


A

如何选聘律师


有些家属确实对律师行业不了解,不熟悉律师情况,难以找到可信赖的律师,甚至有些家属为找律师找到几乎精神崩溃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可面向全国,求助有名望的资深律师介绍和推荐,以寻找既专业又认真负责的刑辩律师。好的律师口碑好,一般会得到同行的认可,律师对同行最熟悉,找一个口碑好、可信赖的律师为你推荐他认为可以聘请的律师,比较靠谱;另外一种方式,就是有的家属曾经聘用过的律师,如果家属很满意,认为非常好,也可以参考;此外,媒体上经常报道的一些成功地承办冤假错案的律师,也可以参考。还有一个评价律师的指标,就是通过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查阅其承办的成功案例进行参考。这几种方法可以交叉使用,最终选定合适的律师。


一个合适的刑事律师,一般具备:适度的勇气、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负责的态度,这几个基本条件。当然,也不能完全靠执业年限长短评价律师,有的律师执业年限很长,但不一定具备其他条件,有的律师年轻,执业年限很短,但可能也很优秀。一个“对”的律师,就是能够积极去解决问题或创造条件解决问题的律师,会用他执业以来成功和失败的经历中所积累的全部经验、方法和技巧去应对案件中的各种挑战,寻找一切可能的战机和方法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还有两点须注意:


1、承诺案件结果的律师可能最后会让你失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也禁止律师承诺案件结果);


2、选律师因案而异,认为名气大的律师才可能做好你的案子是偏颇的认识,但必要的时候,可以请名气大、有名望的律师为你推荐他认为合适的律师,基于对自己声望的珍惜,律师推荐律师一般都会考虑要推荐律师的能力。(很多律师都认为律师经纪人很有市场)


B

二审律师如何展开辩护?


二审阶段,因为已有一审判决书,如确属冤假错案,一审判决书就是律师批驳的靶子。批驳一审判决书,就是批驳一审法官。如果批驳得有理有据,二审法院看了,就可能动摇其原来可能维持原判的倾向,如维持原判,也可能遭到同样的批驳,绝大多数法官会顾及自己的职业声誉。批驳式辩护能最大限度阻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二审律师介入后尽快阅卷,针对一审判决书中认定明显错误的罪名和事实、严重程序违法,形成有理有据的批驳材料(律师意见),迅速发给二审法院的审委会全部委员、检察院检委会全部委员及其他可能的机关。配合家属的反映材料,督促二审法院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尽量做出公正的裁决。


(1)律师可以根据阅卷情况,向二审法院提出各种申请:调取证据、非法证据排除、重新鉴定、证人出庭、专家证人出庭、侦查人员出庭、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提交类似有利判例等等,以提高二审法官的重视程度。


(2)发出律师意见等有关材料一段时间之后,律师可以约见法官,互相沟通,以了解其对律师意见和案件的看法,强调案件的冤情,说明观点和要求,促使其重视。针对办案人员可能流露的观点,再针对性辩护。


(3)对于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审判程序中暴露的严重程序违法和办案人员的明显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可以作为出击点,合理使用。有所为有所不为,小瑕疵不要计较。


(4)做足了以上工作,是否开庭并不重要,不开庭,也有可能发回重审或改判,开庭当然更好。这样的流程,不能保证结果一定好,但却可能最大限度阻止二审维持原判。


以上,均在进入二审程序后即实施,不等开庭。


C

涉黑涉恶案件二审有必要聘请律师吗?


 如确有冤情,更要坚持上述做法。


一审判决后,如果不服,一定上诉。不上诉,以后想申诉也基本没有机会。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财产刑,都可能存在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没收的情况,或把明显合法收入作为非法收入没收的情形。即使进入执行阶段,也要请律师提出异议,把错误判决非法没收的部分要求返还。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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