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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章子怡离婚,女归父,儿归母?
文|庄志明律师
下午网上出了重磅新闻,汪峰、章子怡离婚:
“推理君江小宴”爆料:据知情人给本宴透露,汪峰章子怡确实离婚了,女儿归汪峰,儿子归章子怡。
信息到底真的还是假的?就在网民纷纷猜测和期待中,汪峰章子怡同时官宣了:
“经历了八年婚姻的我们经过慎重考量与商议,决定解除婚姻关系”。
现在看,“推理君江小宴”的爆料离婚信息是可靠的,但同时本律必须指出该爆料信息有不准确的地方。
“女儿归汪峰,儿子归章子怡。”我认为该表述不准确,这个“归”字不准确,子女又不是父母的财产,“归”字不当;但问题不在于此,“女儿归汪峰,儿子归章子怡。”即女儿随父,儿子随母亲生活的说法从何而来?
在汪峰和章子怡的离婚上,双方的声明共同写到:“未来将以亲人身份共同抚养、陪伴孩子们长大,依旧是孩子们最信任的父母。”从这句话的表述看,我认为在子女抚养安排上大概率不存在双方对子女“归不归”的直接抚养问题,而是轮流直接抚养的形式。
轮流直接抚养简单说就是这段时间我来抚养,下段时间我来抚养,而不是子女仅和一方共同生活。轮流抚养和一方单方直接抚养是不同的,它最大的好处是父母两方的陪伴不缺。但轮流直接抚养只能是双方协议同意才能达成,达不成双方同意的,法院不会主动判双方轮流直接抚养的。
汪峰、章子怡的离婚从声明看,应该是在民政局的协议离婚,非法院诉讼的离婚(虽说法院诉讼也可协议轮流抚养),以双方的实力和声誉达成轮流抚养的情况概率是很大的。如此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小的,汪峰、章子怡和孩子的陪伴并未因离婚而减少。
综上,“女儿归汪峰,儿子归章子怡”的说法,既不准确,更是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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