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动态观察 | 域外人工智能政策立法跟踪与产业发展动态(11月1日-15日)

全文约3200字,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文|王漪清 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一、域外人工智能政策与立法跟踪




(一)达成首个全球性AI声明,国际组织逐步发力

首届人工智能安全峰会于11月1日至2日在英国布莱切利园举行,中美欧等28个国家达成了《关于人工智能安全的布莱切利宣言》(Bletchley Declaration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afety)。这是全球第一份针对人工智能这一快速新兴技术的国际性声明,旨在关注对未来强大人工智能模型构成人类生存威胁的担忧,以及对人工智能当前增强有害或偏见信息的担忧。在闭幕会上,英国首相苏纳克还宣布了人工智能模型测试协议。该协议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和英国签署。根据该协议,相关政府将能够在八家科技公司发布新的人工智能模型之前对模型进行安全测试。苏纳克还表示,亚马逊网络服务、Anthropic、谷歌、谷歌DeepMind、Inflection AI、Meta、微软、Mistral AI和Open AI八家科技公司已同意进一步开放访问权限。

刚成立的联合国人工智能咨询小组将于今年底提交一份人工智能初步报告,引导各国政府和私营部门更多地思考人工智能的治理、风险和机遇。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过了人工智能的新定义,“人工智能系统是一种基于机器的系统,针对显性或隐性的目标,根据接收到的输入推断如何生成影响物理或虚拟环境的输出,例如预测、内容、建议或决策。不同的人工智能系统在部署后的自主性和适应性水平各不相同”[1]。该定义很可能被纳入欧盟即将出台的《人工智能法案》之中。

此外,美国与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荷兰、新加坡和韩国等45国共同启动实施《关于在军事上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和自主性的政治宣言》(Political Declaration on Responsible Military Us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Autonomy)。

(二)各国进行AI立法探索,欧盟立法谈判陷入僵局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目前处于立法程序的最后阶段。欧盟部长理事会主席国西班牙提出人工智能基础模型治理框架,针对基础模型(Foundation models)、高风险基础模型(High-impact foundation models)和通用人工智能(General Purpose AI)分别设定相关义务,作为《人工智能法案》谈判的一部分。但该治理框架遭到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多个成员国的强烈反对,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谈判陷入僵局。此外,欧洲议会正在考虑《人工智能法案》在某些情况下允许有限使用实时远程生物识别(Remote biometric identification)技术。

美国两位参议员提出《联邦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法案》(The Fede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isk Management Act),要求联邦各机构遵守今年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制定的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RMF)安全标准。在美国参议院最近举行的人工智能洞察论坛上,Public Knowledge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克里斯·刘易斯 (Chris Lewis)表示,通过《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案》(ADPPA)将为人工智能立法奠定坚实基础,建议通过限制数据收集来应对人工智能隐私威胁。

瑞士联邦数据保护和信息专员(FDPIC)发布指令,提醒人工智能模型的使用者,到2024年底现行《数据保护法》(Data Protection Act)仍适用于数据处理活动。并表示联邦委员会可能会针对各种人工智能用途发布特定部门立法。

(三)AI促进政策频频出台,更多国家希望加入全球竞争

美国国防部公布2023年《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使用战略》(Data, Analytics and AI Adoption Strategy)。此前,国防部曾发布2018年人工智能战略和2020年数据战略。该战略重点关注加快先进人工智能能力的集成,以保持美国军事人员的卓越决策优势。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发布“关于推进对人工智能使用机构的治理、创新和风险管理”(Advancing Governance, Innovation, and Risk Management for Agency Us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新政策草案。该草案要求在联邦机构任命首席人工智能官(Chief AI Officer),并要求各机构在开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程序时应遵循保障措施。美国国土安全部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局(CISA)发布了首个人工智能路线图,提出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来加强网络防御和支持其关键基础设施任务;二是评估和保障人工智能系统;三是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免遭恶意使用人工智能的影响;四是就关键人工智能工作与机构、国际合作伙伴和公众开展沟通协作;五是增强工作队伍的人工智能专业知识。

德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提出了一项新的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承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对人工智能投资16亿欧元,以支持70项人工智能相关的研究、技能和基础设施开发等项目。德国希望在国家和欧洲层面推动人工智能发展,并与美国和中国进行全球竞争。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讯部(MSIT)通过国科院国家战略技术专门委员会审议并表决了“人工智能、尖端生物技术等未来革新领域的任务导向的战略路线图”,以配合《韩国国家战略技术促进特别法》的全面实施。韩国政府着眼于技术领域之间的联系、融合,以加入全球竞争为目标,提出了到2030年要完成的国家任务和相关的核心技术项目、投资以及政策方向。


(四)AI导致的虚假信息引发担忧,风险治理逐渐布局

根据芝加哥大学哈里斯分校和美联社-NORC公共事务研究中心的一项新民意调查,美国两党对2024年大选期间人工智能引发的虚假信息感到担忧。美国参议院将举办专家论坛,讨论人工智能对选举的影响。印度政府敦促社交媒体平台采取相关措施,积极识别、打击虚假信息和滥用人工智能造成的深度造假内容。

美国副总统哈里斯公布遏制人工智能风险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新的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目前,美国商务部正在与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合作组建美国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USAISI)。USAISI的核心使命是领导美国政府在人工智能安全和信任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对先进人工智能模型的评估。具体而言,该研究所将负责促进制定人工智能模型安全、保障和测试标准,制定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的认证标准,并为研究人员提供测试环境,以评估新兴人工智能风险并解决已知影响。

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宣布与AI verify基金会共同发布首个生成式人工智能评估沙盒,能够评估可信的人工智能产品,并聚集了全球范围内的主要模型开发商、应用程序开发者与第三方测试机构。沙盒将整理现有常用的技术测试工具,并根据测试目的和方法组织测试,以及推荐一套用于生成人工智能产品的基线评估测试。


二、域外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动态

(一)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更新迭代

Open AI宣布推出GPT-4 Turbo人工智能模型,并宣布用户可以选择创建其ChatGPT聊天机器人的自定义版本。还推出一系列新的应用程序接口(API),包括用于文本到图像生成的DALL-E 3、用于文本到语音转换的音频API和用于提高跨语言性能的自动语音识别模型Whisper large-v3。

微软推出名为“LeMa”的人工智能训练新方法,该方法模仿人类从错误中学习的过程,有利于增强人工智能推理能力。

英伟达发布新的顶级人工智能芯片H200,将超越H100芯片,并计划明年开始向亚马逊、谷歌、甲骨文提供。

(二)人工智能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法律应用领域,总部位于英国的人工智能公司Luminance展示了世界上第一个完全由人工智能驱动的合同谈判。这是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应用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智能手机领域,三星推出名为“三星高斯(Samsung Gauss)”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专为在其设备中实施人工智能而量身定制。此举使三星超越苹果成为智能手机制造商中采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潜在先驱。

政府服务领域,微软正在为政府服务推出全面的人工智能计划。该计划包括推出专为政府设计的Azure OpenAI生成工具、分类云工作负载、智能会议摘要和开源大型语言模型,旨在满足政府实体对先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日益增长的需求。

战争冲突领域,联合国聘请人工智能公司开发人工智能模型,用于分析巴以冲突的潜在解决方案。

(三)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透明度与版权保护问题

Meta公布有关人工智能政治广告的新政策,将要求政治广告商披露在政治广告中使用第三方人工智能软件的情况,以应对人工智能对政治广告日益增长的影响。

YouTube推出新规则,要求创作者披露是否在视频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旨在让观众了解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

《纽约时报》反对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AI training datasets)中使用其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并在探索向人工智能公司收取数据使用费用的方法。


引注:

[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人工智能的新定义:An AI system is a machine-based system that, for explicit or implicit objectives, infers, from the input it receives, how to generate outputs such as predictions, content, recommendations, or decisions that [can] influence physical or virtual environments. Different AI systems vary in their levels of autonomy and adaptiveness after deployment

END


往期精彩回顾


域外观察 | 欧洲议会发布元宇宙研究报告
域外观察 | 美国CSIS发布《构建创新体系-美国产业政策的新时代》报告域外观察 | 泰国针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做出更完善规定域外观察 | Meta案简析——基于行为广告的数据收集何以在欧洲被禁?域外观察 | 韩国发布《量子科学技术和量子振兴产业法》中心研究 | 数据法案例(三)—White Castle指纹识别案(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和赔偿金的计算)域外观察 | DFRLab发布《关键基础设施和云:新兴风险策略报告》域外观察 | 澳大利亚及英国等11家数据保护机构发布数据抓取联合声明动态观察 | 全球AI监管动态周报2023.9.1月度热点 | 国际ICT立法跟踪8月热点域外观察 | 2023年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突破年域外观察 | 印度《2023年数字个人数据保护法案》(DPDP)变动解析域外观察 | 美国在能源矿产供应链方面强化竞争域外观察 | 新西兰发布《客户和产品数据法案》草案拟确立消费者数据权动态观察 | 欧盟成员国GDPR重点执法案例汇编(2023.07)域外观察 | 欧洲议会工业、研究和能源委员会通过《网络弹性法案》草案域外观察 | 美国FCC破获史上最大电话诈骗案,开出3亿天价罚单月度热点 | 国际ICT立法跟踪7月热点域外观察 | 《评估欧盟在数据保护领域的作用和有效性》报告发布域外观察 | 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发布《欧盟数据法案:欧洲技术监管的长臂管辖仍在继续》报告动态观察 | 主要国家和地区AIGC监管动态汇总(5-6月)
月度热点 | 国际ICT立法跟踪6月热点域外观察 | 美国FTC发布生物识别信息政策声明(全文翻译)域外观察 | 美国国会研究处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和数据隐私:初探》报告
域外观察 | 美国微软公司发布《人工智能治理:未来蓝图》报告中心会议 | 第四届数据治理研讨会在海南陵水顺利召开域外观察 | 美国CSET和CNAS联合发布《控制中国通过云服务访问先进计算》报告域外观察 | 美参议员重提《2023 保护美国人数据免受外国监视法案》 拟阻止TikTok向中国发送数据域外观察 | 美国加州参议院通过“数据经纪人”相关修订条款 聚焦消费者集中行使删除权域外观察 | 赢得未来的7项关键技术中心会议 | 《数据安全法》出台两周年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域外观察 | 日本修订《个人信息保护法》,呈现六大亮点域外观察 | GDPR赋予了数据主体算法解释权吗?月度热点 | 国际ICT立法跟踪5月热点域外观察 | 新西兰信息专员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指南》要求AI企业遵守《隐私法》域外观察 | 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服务法》指定第一批超大型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域外观察 | OECD发布《人工智能语言模型》报告域外观察 | 欧洲议会关于“通用人工智能”的观察动态观察 | 欧盟成员国GDPR重点执法案例汇编(2023.04)动态观察 | 主要国家和地区AIGC监管动态汇总月度热点 | 国际ICT立法跟踪4月热点中心活动 | 网络空间治理“三人谈”:“吃瓜”要有度 底线不能丢域外观察 | FCC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治理规则简析中心研究 | 数据法案例(一)—Meta爱尔兰案(个性化广告的合法性基础之辩)域外观察 | 美国智库发布《全球云竞争概述》认为中国全球云竞争存在优势域外观察 | 欧盟稳步推进《媒体自由法》,将强化对媒体自由的保护域外观察 | 美-荷-日半导体出口管制协议“可窥一斑”中心研究|从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看如何保护生物识别信息域外观察|美国发布《促进数据共享与分析中的隐私保护国家战略》域外观察|欧盟委员会发布2023-2024年数字欧洲工作计划动态观察|欧盟成员国GDPR重点执法案例汇编(2023.03)月度热点 | 国际ICT立法跟踪3月热点域外观察|ChatGPT遭遇数据泄露,人工智能安全如何保证?域外观察|国外隐私增强技术监管和实践域外观察 | 欧洲数字身份提案最新进展专家解读|推进依法行政 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域外观察|美国商会发布《人工智能委员会报告》专家解读|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制度体系持续完善专家解读|《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彰显网络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月度热点|国际ICT立法跟踪2月热点
动态观察|欧盟成员国GDPR重点执法案例汇编(2023.02)动态观察|欧盟成员国GDPR重点执法案例汇编(2023.01)域外观察|美国CSIS发布《投资于联邦网络弹性》报告域外观察|美智库研究认为两类网络安全问题值得关注
中心研究|《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出台,具体场景适用可参考欧盟成熟经验中心研究|欧盟发布《医疗数据空间条例》,为重点行业数据共享提供经验域外观察|联合国发布《隐私增强技术指南》中心研究|我国主要立法中数据处理者相关评估义务规定研究域外观察|瑞典发布一份欧盟《数据法案》妥协方案域外观察|ITIF发布《不损害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十项监管原则》报告域外观察|美国NIST发布《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年度观察|2022年网络法治盘点与回顾(一):数据治理篇年度观察|2022年网络法治盘点与回顾(二):数字平台篇
年度观察|2022年网络法治盘点与回顾(三):数字内容篇
年度观察|2022年网络法治盘点与回顾(四):数字安全篇
中心会议│第六届互联网法律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中心研究 | 美欧之间能否再次顺利签署跨大西洋数据流动协议?中心研究|2022年美国ICT领域重要立法进展
中心研究|印尼《个人数据保护法》能否为全球数据跨境流动探索出替代数据本地化的新路径?
中心研究|《数字市场法》案例梳理系列—(一)谷歌购物案
中心研究 |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观察之数据保护带来的成本究竟几何中心研究 | 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管理制度概论——兼析《网络安全法》第37条的制度构建及意义域外观察|欧盟发布《欧洲互操作法案》,加速欧洲公共部门数字化转型域外观察|欧盟签署《欧洲数字权利和原则宣言》域外观察 | 欧盟《网络弹性法案》研究报告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CAICT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